依照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《关于对36批次抽检不合格食物展开核对处置的告诉》(市监食检
依照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《关于对36批次抽检不合格食物展开核对处置的告诉》(市监食检函〔2024〕290号),现将触及我省4家运营企业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布告如下。
经查询,该单位运营的不合格【春菜】芹菜系栽培环节导致,鉴于其履行了食物进货查验等责任,有充沛根据证明其不知道所收购的食物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,并能照实阐明其进货来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矩,免予处分。
不合格项目: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。网购订单生成日期:2024年5月21日。
经查询,该单位运营的不合格桑葚系供货方千城供应链王*人为增加导致,鉴于其在案子查询过程中活跃尽力合作,照实陈说违法现实并自动供给根据资料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、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,结合《陕西省商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分裁量权适用规矩》(修订)第十一条第三项规矩,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245.1元,罚款15000元,罚没算计16245.1元。
经查询,该单位运营的不合格铁棍山药系栽培环节导致,鉴于其履行了食物进货查验等责任,有充沛根据证明其不知道所收购的食物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,并能照实阐明其进货来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矩,免予处分。
不合格项目: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。网购订单生成日期:2024年5月21日。
经查询,该单位运营的不合格杨梅系供货方千城供应链王*人为增加导致,鉴于其在案子查询过程中活跃尽力合作,照实陈说违法现实并自动供给根据资料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、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,结合《陕西省商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分裁量权适用规矩》(修订)第十一条第三项规矩,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245.1元,罚款15000元,罚没算计16245.1元。